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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5-05-25 20:24:39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环保局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1

一、制定方案,成立机构

为确保“双随机”制度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李林任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深泽县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分类建立和完善深泽县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二、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要求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我县环保局通过充分调配使用现有环境执法力量,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大环境问题处理处罚力度,积极推广和完善实行抽查企业随机、执法人员随机(双随机)环境监管模式。我局着重从四个方面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明确抽查主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辖区内环境承载力、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以及是否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等因素,确定重点、特殊和一般污染源名录。

二是明确抽查方式和比例。结合我县污染源数量、环境监察人员数量情况,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三是明确抽查内容。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规范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第二季度抽查企业全部录入完毕,共抽查38家企业,其中重点污染源2家、特殊污染源1家,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排污企业特别是存在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

二是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查。

  深泽县环保局

  20xx年7月12日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2

20xx年,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围绕“惠民生、促发展”的目标,全力构建“大环保、大执法、大监督”的工作格局,全面深化环保改革与创新,深入推进水、气和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各项环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新建成洲心、告星、望埠污水处理厂3座,在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6座。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减排治理设施或关闭,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纺织和造纸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玻璃企业脱硫设施建设;陶瓷、水泥、有色金属生产企业排污得到有效管控。测算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超额完成20xx年和“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二)优化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推进审批管理重心下移,委托开发区、广清产业园等行使市级环保审批职权,并推进XX区承接好县级环保监督管理职能。积极争取省对我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等支持,推动我市长隆森林公园、神华国华电厂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有效服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生态红线管控,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努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就

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总体实施方案》和《市20xx年度“创模”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并与 “创模”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创模”档案系统建设,加大了“创模”宣传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城市扬尘和秸秆焚烧控制明察暗访专项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夜间集中执法行动;突出治理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加大力度治理工企业堆场,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补贴,并启动限行区电子执法,截止12月15日,省环保厅核定我市淘汰黄标车共18674辆,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44%)。20xx年,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率为92.8%;pm10、pm2.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5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5.0%、21.4%、35.7%、10.0%、4.76%。

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主要河流水质稳定维持良好以上水平。实施北江七星岗、滨江迳口水源地保护区物理隔离工程和镇级饮用水源地标志牌、警示牌建设;完成乐排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和永和河、三江河县城段、寨岗河、寨南河“亲水景观”工程建设。20xx年,我市北江干流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全部达标;市区饮用水源七星岗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其中ⅱ类以上水质为348天,占95.3%,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跨市河流北江界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重金属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全面取缔关闭龙塘、石角园区外所有拆解散户,完成重金属生态修复首期工程,整治受污染土地、清理固废和堆渣;申请中央、省和地方专项资金支持受污染土地治理工作,启动电子废弃物整治二、三期工程建设。预计超额完成20xx年和“十二五”重金属减排任务。

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印发实施《市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xx-2017年)》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污染物减排等。加强生态示范建设工作。编制并实施《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生态环境保障专题》及其实施细则,推进生态环境保障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四)环境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持续开展陶瓷行业专项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环境法治年”活动等。创新执法方式,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夜间专项执法等方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推进一批违法建设项目和企业整改。截止11月,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7万人次,检查企业6131家(次),限期整改344家,立案97宗,有效预防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环境信访得到有效调处。进 ……此处隐藏24724个字……务实、风清气正。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9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针,“四五”普法工作正是贯彻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10

20xx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2、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以哈环综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 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20xx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6、参与冬季烟尘、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政治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

三、创新工作

建局20多年来,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组织了海都国际商务会馆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们执法干部经受了业务练兵和执法实战的考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到各县(市)对排污费专项检查,督促环保部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排污费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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